第 456 期營商之道 –出席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有關 電池廢物的回收會議

近年來,有很多查詢是關於不同類型的電池,包括廢鉛酸電池和鋰離子電池等。然而,這並不是許多人想像的那麼簡單,因為跨國界運輸電池是有一定限制的。聯合國的巴塞爾公約規定了包括廢電池在內的危險廢物的跨國運輸。Small Intersessional Working Group (SIWG) 成立的目的是解決廢電池的跨國運輸、管理和環保處理相關的特定問題。今年的3月10日至12日, 秘書處安排了各國政府官員、行業專家和行業協會組成的團體在日內瓦會議上制定了關於廢電池的適當處理和處置指南、建議和最佳實踐。旨在減少不當管理相關的環境和健康風險。

 

許多國家包括澳大利亞、日本和其他國家都有自己的電池廢物出口政策 。在美國,廢鉛酸電池(SLABs)被視為固體和危險廢物,並且根據《資源保護和恢復法案》的特殊標準進行管理。在歐洲,2023年6月14日,歐盟議會投票贊成更新電池指令以支持循環生產,並為歐洲提供寶貴的電池原材料。隨著相關法規的實施,從歐洲出口公約 black mass 黑色物質 {一種由鋰電池回收時所產生的粉未} 將在2025年左右結束,因為歐洲無法承受失去這些寶貴資源的損失。

 

據估計,每年有100萬人死於鉛中毒,即使是低水平的鉛,若暴露於空氣中也會導致終身貧血、高血壓、免疫毒性和生殖器毒性等問題。廢鉛酸電池中的鉛泄漏是污染的其中一個來源。

 

目前,全球各國政府支持電池環保回收再用,但主要是在本地範圍內。除非廢電池經過環保加工,可供下游製品生產金屬和塑料材料才可出口。關於 black mass 黑色物質,一些國家希望保留它以用於再生材料,而其他國家將其歸類為危險廢物。

 

最近,由於廢金屬和廢塑料回收行業遇到不同的挑戰,許多回收者開始投資電池回收利用。然而,主要的擔憂是當地的供應可能無法滿足需求,而進口又諸多限制,若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簡直是天方夜譚。此外,發展中國家有成千上萬名非正式的回收者因可能無法以環保的方式去處理回收,導致寶貴的可回收廢物被丟棄到開放環境中, 這樣也做成資源浪費。

 

目前我們是需要制定全球政策,如延伸生產者責任(EPR),以規範電池回收利用來提高回收率並促進循環經濟。

 

 

Dr. Steve Wong 黃楚祺博士

28/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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